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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,引领店铺运营新标杆

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,引领店铺运营新标杆

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,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“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”创建活动。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树立行业典范,引导广大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依法合规、诚信经营,全面提升辖区保健食品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。

活动聚焦店铺运营的核心环节,制定了详实的创建标准与评选流程。示范店的评选不仅关注店铺的硬件设施与环境卫生,更着重考察其经营管理软实力,具体要求包括:

  1. 资质合法,亮证经营:要求店铺须取得合法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与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并在显著位置公示,经营项目须明确包含保健食品销售。所有在售保健食品必须来源可溯、资质齐全,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。
  2. 专区专柜,规范陈列:店内必须设立独立的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,并在显著位置设置“保健食品销售专区”提示牌及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的消费警示语。产品分类清晰,标识明确,杜绝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。
  3. 广告真实,宣传合规:严禁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、夸大宣传,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所有宣传材料、标签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、合法,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。
  4. 诚信为本,明码标价:所有商品须清晰标价,价格公道,杜绝价格欺诈行为。建立并执行完善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,主动公示服务承诺与监督电话,及时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,积极履行先行赔付等承诺。
  5. 人员专业,管理有序:从业人员须经过食品安全与保健食品专业知识培训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,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客观、科学的消费指引。店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,定期开展自查,确保运营全程规范。

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组织培训、现场指导、定期巡查等方式,积极帮助参创店铺对标提升。对最终获评的“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”,将予以公开授牌表彰,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,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实施动态管理,对已授牌单位进行不定期复查,如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,将立即取消其示范店资格。

此次创建活动是立山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、推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。它不仅激励经营者自觉规范店铺运营,将诚信理念融入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细节,也为广大消费者,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,提供了更加透明、安全、放心的消费环境选择指南。下一步,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活动成果,扩大示范效应,推动全区保健食品市场向着更规范、更健康、更诚信的方向稳步发展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与消费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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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02 16:28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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